台中市地政登記業務原本開放受理每個申請者跨所登記僅10件,地政局為提供民眾更好的登記服務,即日起案件數提高至20件。地政局長吳存金表示,跨所服務讓民眾可就近辦理登記案件,將持續提供各項便民服務,提升地政服務效能。
吳存金指出,跨所登記受理已提高到20件,地政局並陸續推出「跨縣市代收案件」、「跨縣市收辦登記」、「跨縣市人工登記謄本核發」、「遠途民眾土地登記先行審查」、「跨所核發英文不動產權利登記證明」等多項便民措施,歡迎多加利用。
吳存金強調,民眾除可就近至地政事務所申請外縣市人工登記謄本,外縣市案件如銀行設定、拍賣案件等,也可在台中受理;另考量民眾或外國機構團體向國外機關提供財力或資產證明需求增加,民眾也可就近向台中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請核發台中市轄區內英文不動產權利登記證明,相當方便,如需暸解相關服務內容,可向地政局04-22218558或台中各地政事務所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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