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某夜店前老闆何錦題,去年在臉書上發文稱錢櫃SOGO店有人確診新冠肺炎,檢方認定未盡查證義務散布疫情謠言,將他起訴。何男否認犯行,強調自己有查證,貼文也沒公開,台北地院今審結,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判罰金30萬元,得易服勞役,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何男2020年3月6日聽江姓友人傳述錢櫃SOGO店有人確診新冠肺炎,隔日晚間在臉書PO文「SOGO...錢櫃...聽說有人確診...好兄弟們,盡量避免安全第一」;因何男臉書好友多達1156名,訊息迅速傳開,有客人更直接向錢櫃員工秀出何男臉書文章,錢櫃因此報案。
北院開庭時,何男辯稱他不是公眾人物,臉書屬私人領域,貼文沒有設公開,且他有向以前夜店的員工、安管查證,夜店有什麼狀況問安管最清楚,且新聞當時報導台北金融圈確診病例,先到ATT夜店消費,結束後再去錢櫃續攤,他因此確信此訊息為真,而且「這不是什麼嚴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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