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台北市一名42歲的鄒姓男子,前往中山北路的國賓飯店參加公司尾牙,疑似因為喝醉,從2樓失足墜落飯店電梯井身亡,鄒男家屬向國賓飯店、還有三菱電梯公司求償2022萬元,台北地院判決出爐,認定國賓和三菱電梯須連帶賠償家屬687萬1942元,其中鑑定報告指出,該電梯已經使用38年,歷史算是相當悠久。
最早成立的國賓大飯店,就是位於台北市中山北路,於1962年開始建設,1964年正式開始營業,成為台灣第一家民營的五星級飯店,國賓飯店起初整棟建築樓高12樓,1979年增建新館,樓高稱加為14樓,鄒男發生意外的電梯,就是於1979年設立,鄒男墜落身亡時,該電梯已經運行了38年。
根據判決書,鄒男當天參加公司年終尾牙,大約晚間9點多結束,鄒男欲搭乘電梯下樓,疑似因為喝醉,站電梯門前一陣拍打踹踢,且單手靠在電梯門上,未料電梯門突然鬆脫滑落,導致鄒男跌進電梯井,傷重不治。
此案經台北地院調查審酌,認為電梯年代已久,沒有足夠固定強度,來固定軌道內門檻;設計施工及管理上確實有缺失,認定國賓與三菱電梯公司對鄒男有賠償責任,不過考量電梯設置超過30年,意外發生原因為經年累月造成,並非飯店負責人、或員工可預見,因此判賠國賓和三菱電梯687萬19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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