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月大陸稅務總局、外匯管理局聯合推出新政,未來台商將大陸公司盈餘轉增資毋須辦理稅務備案、對分期支付的合約僅需在首次辦理備案、增加線上稅務備案方式,並可採異地銀行付匯、以及取消備案後15天內稅務機關需進行風險分級管理的日期限制,預計不少受疫情影響而無法出遠門的台商將受惠於新政。但會計師也提醒台商的日常稅務管理挑戰或會更高。
例如曾經有家華南台企,在支付境外的出口貿易佣金時,自認為當地關係良好,拿著簡化備案流程法令,直接要銀行匯出費用。不久後就被大陸稅局透過聯網系統警示風險異常,因此展開對該台商支付費用的調查,並發現交易本質有問題,比對在香港的帳戶資訊後,最終除補扣繳稅款,還面臨高額的滯納金與罰款。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兩岸商務與稅務服務會計師徐丞毅提醒,大陸子公司盈餘如欲申請再投資遞延課稅,仍需向當地稅務機關進行遞延課稅的備案。此外,新政雖廢除稅務機關應自收到稅務備案表後15天內審查的規定,金稅四期下稅務機關對銀行的流向掌握越來越完整,台商更可能持續面臨稅務機關日常稅收管理的挑戰。
如何把大陸的資金匯出境外一直是台商圈熱的話題,然而大多數台商在大陸境內雖有合法資金,但卻常常卡在繁複的外匯管制條例而不知從何起手。
其實大陸外匯管理局很早就將審核權限下放給銀行,台商若欲在華跨境支付資金,除了依規定扣繳相關稅費外,針對5萬美金以上的服務貿易項下外匯資金(如服務費、股利、利息、特許權使用費、股權轉讓所得等),須先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務備案。只要相關資料齊全,稅務機關會當場蓋備案章。最後再將稅務備案表及相關外管規定的資料送到銀行辦理對外付匯。
徐丞毅表示,近年大陸不斷簡化服務貿易項目下對外支付的稅務備案流程,當地稅務機關也將事前監管例如對稅務備案表的內容審核等重心轉移到事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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