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男前年利用香港籍鄭姓友人來台,以他名義在台灣的鐘錶公司,共花800多萬元買6只百達翡麗名錶,兩人一起赴港離台前辦理退稅,詐騙新台幣32萬餘元,吳男隔天即攜帶該6只名錶自港返台,被海關查獲。台中地院依詐欺罪判處吳男5月、緩刑2年,沒收犯罪所得32萬餘元,向公庫支付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從事醫療器材工作的吳男,利用外籍旅客得依據《觀光發展條例》規定辦理退還特定貨物的營業稅機會,趁鄭姓港籍友人在前年來台,兩人在9月6日到台北市1家鐘錶公司,佯以鄭男的外籍旅客名義花77萬7140元購買百達翡麗手錶1只,並要求鐘錶公司開立退稅明細表及可退稅發票;兩人當天又到台中市1家鐘錶公司,再如法炮製花723萬9800元,購買百達翡麗手錶5只。

吳男與鄭男兩人在同年9月11日自台中機場搭機前往香港,鄭男在出境前持6只百達翡麗手錶、退稅明細申請表及統一發票,向財政部關務署台中關的退稅服務櫃檯辦理退稅,承辦人員核定退稅金額為32萬8314元,鄭男在機場的銀行領取退稅款項全交給吳男。

吳男抵港後,隔天即再搭機返台,攜帶該6只百達翡麗手錶入境台中機場時,因未經申報逕行自免申報入關,當場遭台中關人員查獲。

台中法院審酌吳男趁香港地區友人來台機會,佯裝他的名義購買高價手錶,詐騙32萬餘元的退稅,依詐欺罪嫌判處他徒刑5月、緩刑2年,罰金10萬元。

#吳男 #百達翡麗 #退稅 #手錶 #名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