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港31號碼頭6日上午發生工安意外,在操作移動式起重機進行拆除橋式機作業時,起重機翻覆壓到地面作業車,造成1死1傷憾事。台中市勞檢處調查指出,作業前未先調查該起重機作業範圍地形、地質狀況、作業空間等之採取必要措施,而造成事故發生,目前已先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勒令停工,將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台中市勞檢處表示,長榮儲運公司將橋式起重機拆解工程交付拆除公司承攬,該單位所僱勞工64歲孫男操作移動式起重機進行拆除橋式起重機作業時,未事前調查該起重機作業範圍之地形、地質狀況、作業空間、運搬物重量與所用起重機種類、型式及性能等之採取必要措施,造成該移動式起重機翻覆。
移動式起重機翻覆後,壓到中國貨櫃51歲劉姓男子,當時他正操作貨櫃跨載機,導致劉男當場無生命徵象以及孫男頭部輕傷,緊急送童綜合醫院急救。
勞檢處已派員處理,目前已依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予以停工,並將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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