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大行其道的特殊目的收購公司上市(SPAC),引發了亞洲證券交易所的新一輪競爭。除了新加坡,香港市場也排上日程。香港交易所近日公布SPAC機制諮詢總結,新規將在明年1月1日生效。
中國新聞網報導,港交所介紹,SPAC是一種空殼公司,上市集資的目的是在上市後一段預設時間內收購(SPAC併購交易)一家公司(SPAC併購目標)。
對此,香港交易所集團行政總裁歐冠升表示,港交所致力提升香港市場在國際上的吸引力、競爭力和多元性。增設SPAC上市機制反映了港交所努力不懈提升香港作為亞洲首要融資市場的聲譽,鞏固香港作為全球領先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港交所SPAC諮詢總結較原有建議在5大方面有所放寬,包括SPAC機構專業投資者人數、SPAC董事要求、投票權與股份贖回權捆綁、強制性獨立PIPE投資和權證攤薄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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