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普為全球三大信評機構之一,在美國資本市場裡有多項指標商品,與其它金融機構也有合作編制,基於ESG議題在疫情全球大流行過程受到市場重視,標普先針對授評的發行機構進行ESG項目檢視,但暫不列為信用評等的關鍵影響要素。今年10月間,標普的《信用評級中的環境、社會、治理(ESG)原則方法論》(「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Principles In Credit Ratings」)向市場公開,隨後提出《ESG 信用指標定義及應用》,便於讓受評企業有所依循。

標普指出,ESG因素通常涉及企業自身與自然、社會環境以及公司治理品質之間的相互影響,但並非所有 ESG因素都會對信用品質與評等產生重大影響。因此,對於ESG信用因素的定義是,「能夠對受評實體或所發行之債券產生顯著信用影響」,且評等機構有充分的能見度和可能性,將其納入信用評等分析當中的要素。

標普表示,ESG信用指標將揭露更多資訊,反映ESG因素會對於評等分析中的各個分析步驟,產生何種程度的影響,並透過一至五級的評分反映標普的觀點。而且,ESG信用指標將應用在評等確定之後。初期階段,標普將透過ESG產業報告書公布這些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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