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大陸央行)8日晚間公告今年依法向中央財政上繳結存利潤,總額超過1兆元(人民幣,下同),引起廣泛關注。有觀點認為,此舉相當於全面降準了0.5個百分點。植信投資首席經濟學家兼研究院院長連平指出,央行上繳結存利潤並不等同於降準,二者的資金屬性明顯不同。
連平在新浪專欄撰文指出,從行為性質來看,上繳結存利潤是中央銀行依法向中央財政繳納利潤的常規性操作,以國有資本經營收入的形式列入中央財政,用於一般公共預算支出。中央銀行依法上繳經營利潤,以此來支持和配合中央財政,增加穩增長財力。而存款準備金制度是貨幣政策的重要工具,調降存款準備金率具有多倍擴張基礎貨幣的功能。
文中指出,央行將外匯儲備經營的淨利潤上繳中央財政,本質上與央企將淨利潤上繳財政沒什麼兩樣。對於財政來說,央行上繳利潤是財政收入,將其轉為財政支出後就體現了財政的功能。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由央行上繳的1兆元收入轉為財政支出,就使得積極的財政政策力度明顯加大,對宏觀經濟必然會產生擴張效應。但這種效應是積極財政政策的擴張效應,而非寬鬆貨幣政策的擴張效應。
他指出,不能因為這1兆元是央行上繳的,就說它具有降準的效應。那麼請問由央企上繳的另外1兆元或2兆元是否具有降準效應呢?如果說央行上繳的利潤也有降準效應,那麼請問央企常規的經營利潤上繳是否都具有降準效應?很顯然,從貨幣政策功能的角度看,將央行上繳1兆元結存利潤等同為降準是不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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