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新聞台前年報導黑衣人霸凌女學生的新聞,卻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裁罰40萬元,中天電視認為不當提告,台北地方法院更一審認為,NCC的諮詢委員不到一半出席就開會,出席會議的組成有程序瑕疵,判決中天勝訴、撤銷40萬元處分。可上訴。

2019年8月30日中天新聞台「中天0600晨報破曉新聞」節目,播出「狂甩12個巴掌黑衣人入侵校園霸凌女學生」為標題的相關內容,NCC認為中天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去年10月19日裁罰40萬,中天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駁回,案經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北院不讓中天調閱NCC諮詢會議的紀錄,違背憲法保障的正當法律程序,廢棄原敗訴判決,發回北院行政訴訟庭,詳為調查,另做適法裁判,北院行政訴訟庭更一審由法官黃子溎承審。

法官黃子溎認為,NCC為了擴大公民參與及廣納社會多元觀點,在專業觀念上與社會脈動與時俱進,設有諮詢會議,諮詢會議置諮詢委員39至51人,由專家學者、公民團體代表、內容製播實務工作者等組成,諮詢委員名單中遴選19人與會,遴選委員至少有二分之一出席才能開會。

法官指出,2020年6月30日NCC召開的諮詢會議,由主任委員遴選28人組成諮詢會議,須至少有二分之一即14人委員出席,但該次會議僅有13名委員出席,該諮詢會議組成之程序自有瑕疵,是NCC所為原處分有違誤,撤銷對中天40萬元的裁罰。可上訴。

#NCC #中天 #諮詢會議 #新聞 #罰4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