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宏泰人壽董事長周國端胞姊周惠玉,因在擔任人壽保險業務員期間,打著弟弟名號,向親友、保戶佯稱弟弟在幫國泰董事長蔡宏圖投資,可以一起投資,保證獲利最高可達24%,投資人因拿不到本利,控告周女及弟弟,周國端獲不起訴,周女被依詐欺、《銀行法》等罪判刑7年9月定讞,台北地檢署日前已發監執行。
判決指出,周女自2005年起向鄰居、同事或保戶宣稱弟弟周國端是精算師,可以在幫蔡宏圖投資時,私下幫大家操作投資,甚至與部分投資人約定最高獲利可達24%。
但事實上周女未將錢從事投資,而是拿去買儲蓄險,或借給別人收取高利,直到2018年周女無力支付利息,投資人始知上當,控告周女及弟弟詐欺。法院認定周女共吸金2億755萬餘元,至今還有1億2774萬餘元尚未返還投資人。
檢方調查時,周國端辯稱,他在國外生活多年,不知被姊姊打著名號在外吸金,周惠玉坦承利用弟弟名義吸金,但沒有委託弟弟幫忙投資,檢方認定周國端不知情,處分不起訴,周惠女被判刑7年9月定讞,台北地檢署日前已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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