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社團「路上觀察學院」日前有網友PO文分享,影片中一輛保時捷休旅車將網紅常用的獨角獸泳圈綁在車頂,並行駛路上,警方表示,此舉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將循線調查裁罰。
屏東縣警局交通隊分隊長俞維晉指出,有關民眾於車頂裝載大型游泳圈之類物品,恐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載運貨物不穩妥的規定,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8000以下罰鍰,呼籲民眾可充氣用品通常體積大、重量輕,載運不易易釀危險,建議到達目的地後再行充氣,確保用路人安全。
臉書社團「路上觀察學院」日前有網友PO文分享,影片中一輛保時捷休旅車將網紅常用的獨角獸泳圈綁在車頂,並行駛路上,警方表示,此舉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將循線調查裁罰。
屏東縣警局交通隊分隊長俞維晉指出,有關民眾於車頂裝載大型游泳圈之類物品,恐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載運貨物不穩妥的規定,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8000以下罰鍰,呼籲民眾可充氣用品通常體積大、重量輕,載運不易易釀危險,建議到達目的地後再行充氣,確保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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