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12日騎白牌機車闖入國道1號北向西螺路段,被4輛國道警車前後包抄,一連逃了44公里,從大雅交流道騎下落跑,掀起全台關注。經警方追查女騎士身分後,確認其為家住雲林縣麥寮鄉的35歲韋姓女子,為越南籍,13日於台中機場航廈內發現蹤跡,同日晚間帶回局內偵詢,後續將依公共危險罪函送偵辦。
回顧案情,這輛普通重型機車本月12日誤闖國道1號南下路段,在國道逆向狂飆,其身影被不少用路人目擊錄影,警方獲報後立即出動4警車攔阻,原先揮旗幟攔阻,但騎士不理會,依然硬闖而過,並在車縫中逃竄數十公里,最後採取圍堵的方式,使該機車由南向大雅交流道槽化線處迴轉至出口匝道順向驅離,但女騎士仍行跡不明。
警方指出,經追查女騎士身分後,確認為家住雲林縣麥寮鄉的35歲韋姓女子,13日下午獲報稱其出現在台中機場航廈,經聯絡航警局分駐所協助看護後,隨即派遣巡邏車,並偕同家屬於同日晚間7時許帶回局內,全案後續將依公共危險罪函送地檢署偵辦。
警方呼籲,機車誤闖國道高速公路,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者,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吊扣牌照6個月。
此外,依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經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制止時,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除按各該條規定處罰外,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六個月。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