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現行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來源包括四大項,包括40%營業稅收(營業稅總收入減除統一發票獎金)、10%所得稅收、10%貨物稅收、20%地方縣市土增稅收。

我國今年統籌稅款分配數為3,084億元,依規定,地方政府可拿到94%(普通統籌稅款2,901億元),包括直轄市獲61.76%(約1,905億元)、縣市獲24%(約740億元)、鄉鎮市拿到8.24%(約256億元)。

至於剩下6%特別統籌稅款(約183億元)為中央政府所有,地方政府需提出計畫,經中央核准才會另行撥付。

因普通統籌稅款採按月撥付,也就是地方政府可獲得的普統稅款2,901億元除以12個月依序給付,以今年而言,平均每月約撥付241.7億元,上半年已付1,450.2億元。

雖然我國今年報稅期限延後至6月底,導致稅收遞延入帳,金流一度吃緊,但國庫署在6月加發一期國庫券以做短期調度,截至上半年為止,地方財源皆無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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