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一名50多歲男子不斷騷擾十分心儀,但大10歲左右的已婚女子,送花、送禮外,還到對方住家外站崗,最後乾脆登門叫囂。警方當場以現行犯逮捕,依違反跟蹤騷擾保護令罪嫌移送檢方偵辦,並獲准預防性羈押,寫下金門地區首例紀錄。
警方說明,一名被害女子指控,A男自今年3月起開始瘋狂追求,送花、送禮、門外監視觀察,讓她因此不堪其擾,明確表示拒絕後,仍遭以言語恐嚇等方式反覆持續騷擾。她在6月1日跟騷法實施首日,立即至金城分局提告跟騷,警方當日馬上核發書面告誡給予A男,但A男又至被害人家中對其家人叫囂騷擾,她因而再至警局聲請保護令,但保護令核發後,A男又再多次反覆騷擾,讓她心生畏怖,只得報警求助。
金城分局立即前往處理,以A男已涉違反跟蹤騷擾保護令罪嫌,當場以現行犯逮捕,並依違反跟蹤騷擾保護令罪嫌移送檢方偵辦,獲准預防性羈押。
警方指出,跟蹤騷擾防制法明定,以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使人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正常生活或社會活動,就是跟騷行為,該法也條列了8種跟蹤騷擾行為樣態,包括監視觀察、尾隨接近、歧視貶抑、通訊騷擾、不當追求、寄送物品、妨害名譽、冒用個資等在內。
金門縣警察局局長廖高江對這起轄區首例案件十分重視,呼籲民眾如果遇到跟騷行為,記得要立刻報警,在能力範圍許可下做適度的蒐證,例如用手機拍攝或錄下對方的不當舉動或聲音,或是把傳送的不雅訊息截圖保存下來,交給警方偵辦,警方絕對會落實執法,充分保護民眾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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