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4日時在台灣四周海空域舉行軍演,1名劉姓男子於PTT以「中國要從台灣撤僑了」發文,遭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屏東地院潮州簡易庭11日裁定處新台幣2000元罰鍰,全案可抗告。

據判決書指出,1名40歲的劉姓子於本月4日時,收到友人從不知名的群組中轉發央視新聞圖假訊息照片,便在PTT「Gossiping」看板,以「中國要從台灣撤僑了」標題張貼此謠言内容文章,供不特定網友觀覽,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假訊息,遭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劉男及友人移送。

友人辯稱因擔心發生事故才轉傳提醒他人,法官考量友人僅傳送訊息給劉男,並無散佈於眾人之行為,且無證據顯示友人遭他人指使散播,依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諭知友人不罰。

劉男坦承犯案,法官表示劉男為40歲之中年人,應具備正常智識能力之人,對於該訊息內容應屬謠言一事,自不能諉為不知,竟未經查證,於中共軍演期間,擅自發表「中國要從台灣撤僑了」不實內容,於多數人可瀏覽之社團聊天室,造成民眾獲得錯誤訊息,足以影響公眾安寧。

法官考量劉男主動向警方自首坦承犯案,故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9條第1款之規定,減輕處罰,11日裁定處劉男新台幣2000元罰鍰,全案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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