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在海軍艦艇上擔任油機上兵於今年服役期間,趁軍艦停泊於蘇澳港及左營軍港時,2度趁同袍熟睡時,伸手撫摸對方生殖器,同袍驚醒後怒單位輔導長報告,法官依犯乘機猥褻罪,判陳男有期徒刑10月,緩刑2年。
據判決書指出,1名陳姓男子為海軍艦隊油機上兵,於106年7月入伍服役,並在110年5月至7月底間,基於乘機猥褻之犯意,分別於5月軍艦停泊於蘇澳港及7月軍艦停泊於左營軍港時,在軍艦寢室內,利用同袍熟睡而不知抗拒的情形下,徒手隔著衣物撫摸同袍之生殖器各1次,同袍驚醒後忍無可忍,並向單位輔導長報告。
陳男於警詢、偵查及法院審理中均坦承不諱,且根據海軍艦隊指揮部法紀調查結案報告、官兵約談紀錄暨家屬聯繫紀錄表等,足認陳男性自白與事實相符,應堪採信。
法官審酌陳男於服役期間未能妥適管理其個人私慾,竟利用其與同袍同一寢室之機會,趁同袍於夜間熟睡而不知抗拒之情形下,摸同袍生殖器,漠視同袍之身體自主權,對同袍身心造成創傷,考量陳男於犯後均坦承犯行,且已與同袍達成和解並賠償,由於陳男於110年8月退伍,法官依犯乘機猥褻罪,判陳男有期徒刑10月,緩刑2年,並應接受法治教育課程參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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