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01報導,黎智英提司法覆核聲請,答辯人是香港警務處處長。黎在其覆核聲請書指,警方在2020年8月10日檢取他的兩部手機,他指內有新聞材料,最後雙方協議把資料封存。然而今年6月香港律政司表示會爭議其中8179項聲稱是新聞材料的資料。及至今年7月8日,律政司通知黎,已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從指定國安法裁判官羅德泉獲得新手令,警方有憑該手令搜查黎手機內有關「指明證據」,包括新聞資料。
黎早前再提司法覆核等訴訟,指警方想利用《香港國安法》手令,來迴避早前所訂下的協議,認為搜查新聞材料應受《釋義及通則條例》限制。惟高院法官陳嘉信未有接納其理據,並認為黎的申請並無勝算機會,故駁回黎這次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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