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日表示,同意富邦金控以現金為對價合併日盛金控。金管會指出,合併案於去9月16日經富邦金控及日盛金控董事會決議通過,並去年11月5日經雙方股東臨時會表決通過,富邦金控以現金為對價支付富邦金控以外之日盛金控其他所有股東,並於今年6月17日經雙方股東會同意通過調整合併對價。

本案係由富邦金控及日盛金控依金融控股公司法、金融機構合併法等相關規定,共同向金管會申請合併許可。合併後富邦金控為存續公司,日盛金控為消滅公司,待雙方完成合併後,日盛金控各項業務、資產負債將由富邦金控承受。

依富邦金控規劃,金管會同意後,由二家金控之董事長共同決定合併基準日、公告,並依規於合併基準日前30個營業日前向櫃買中心申請日盛金控終止上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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