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當局今天宣布,16家華爾街大型公司同意受罰總計18億美元(約新台幣578億元),因為未遵守保存電子紀錄的義務,諸如員工之間在個人手機上的通訊紀錄等。
法新社報導,美國證券管理委員會(SEC)發表聲明指出,巴克萊(Barclays)、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德意志銀行(Deutsche Bank)和高盛(Goldman Sachs)等同意受罰,因「長期未能」持續保存相關電子通訊紀錄,而這些紀錄是監管機構在監管過程中必須取得的資訊。
美證管會宣布,對16家機構處以總計11億美元的罰款。這16家上市公司包括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等,其附屬公司也在此協議範圍內。
在另一起行動中,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也宣布,就同一罪責對同一群金融機構,達成總計7.1億美元的和解協議。
根據兩項和解案,美國銀行共被罰款2.25億美元。
而同意以2億美元和解的金融巨擘,包括巴克萊、花旗集團(Citigroup)、瑞士信貸(Credit Suisse)、德意志銀行、高盛、摩根士丹利和瑞士銀行集團(U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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