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民共產黨黨主席林德旺遭檢方起訴,接受大陸官員資助在台從事宣揚中共政治立場、並指派黨員鄭建炘參選北市議員,並以發放「走路工」及陸製新冠肺炎試劑賄選;台北地方法院認定,林及鄭涉犯違反反滲透法等罪,裁定11月5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至2024年7月4日。可抗告。
檢方指控,林、鄭2人為台灣人民共產黨黨員,為目前我國唯一使用「共產黨」名義在台合法登記活動的政黨,但2人竟為求大陸官方資助經商,在我國宣傳共產黨理念,長年指受大陸國台辦官員指示、資助,在活動中高舉五星旗、舉辦中共國慶活動、回報我國選舉狀況,並接受陸方指示參選,滲透期間長達10餘年,加上2人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向法院具體求處重刑。
台北地院認定林及鄭涉犯違反反滲透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罪,且嫌疑重大。2人在偵查中均否認犯行,但林在大陸地區經商近30年,有設立公司,也有在上海投資等語,鄭受林資助1萬美元參選,並傳送給大陸地區人士進行宣傳,以便日後前往大陸地區做生意等語,2人與大陸地區之人事物間存在緊密聯結,於必要狀況下均具有受大陸地區當局資助,而長期滯留海外之能力,客觀上非無逃避本案刑事責任而潛逃至大陸地區之可能,裁定2人在11月5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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