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議員曾義雄8日在議會質詢警察局長蔡文峰「沒事幹了嗎」,他質疑,去年屏東縣交通違規稅入超收近1億,原因究竟為何?而且在警力吃緊的狀況下,為何還要多派人力去取締輕微的閃紅燈違規,根本就是擾民,對此,警方公布取締數據表示,閃光紅燈未停讓取締件數僅占重大交通違規1%。
曾義雄質詢蔡文峰指出,為何去年屏東縣交通違規稅入超收近1億,是鄉親愈來愈不守法?到底是什麼原因會超收這麼多?他續道,屏東交通事故這麼多,警方加強取締交通違規,他也不反對,但去取締閃紅燈沒有停下來、腳落地的民眾,是「沒事幹了嗎」?
曾義雄說,未兩段式左轉、闖紅燈、逆向、違規停車等交通違規的危害性很大,這些應該才是警方取締的主要勤務,加上目前屏東警力這麼不足,怎麼還會規畫取締閃紅燈這種輕微的違規行為?
對此,屏東警察局交通隊表示,依警政署規定,從去年11月1日起開始取締駕駛人行經無號誌路口(閃光紅燈、「停車再開」標誌或「停」字標字處所)未依規定停車行為,而據數據統計,閃紅燈的取締件數占比非常低。
警方表示,從今年1至10月的重大交通違規告發件數9萬餘件來看,閃光紅燈未停讓取締1223件,占比1%,最多的是闖紅燈3萬3396件,占37%,第2多的是未戴安全帽2萬6254件,占比29%,第3多是未二段式左轉1萬4115件,占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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