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黃健豪委員6日質疑故宮南院規劃今年5月於南部院區2樓大廳展示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曾侯乙編鐘」,是展示仿品而不尊重中南部民眾,對此故宮回應該此案為「編鐘之美教育推廣合作」,非文物展覽,且尚在洽談階段,將審慎納入評估。
國立故宮博物院表示,該編鐘為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於1997年向湖北省博物館購置之曾侯乙編鐘複製品,曾於中山堂、國父紀念館等場館展出,近期則在2018年至2023年於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陳列展示,期間並由台灣國樂團每年公開演示兩次,推廣編鐘之美。
2023年歲末之際,國立傳統藝術中心主動向故宮表達「曾侯乙編鐘複製品至南部院區展示」之意願,並於同年12月19日至南部院區現場會勘,建議將編鐘放置在博物館2樓售票大廳旁側的現場演示效果較佳,也方便觀眾觀賞編鐘演出;今年1月30日雙方再度就編鐘移置陳列及教育推廣合作等事宜,進一步現勘商討。
故宮表示,與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編鐘之美教育推廣合作」案非文物展覽,且仍於洽談階段,尚未議定契約,針對外界的疑慮與意見,將審慎納入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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