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駿盟國際實業公司陳姓總經理,被控於2016年間「19屆武哈祭」生存遊戲商品展中意圖販賣而陳列、持有仿冒玩具空氣槍,遭起訴違反商標法。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因屬地主義原則,無證據證明他在台灣地區有製造商品行為,也無證據證明其故意違反商標法,判決無罪。可上訴。
生存遊戲玩家年度盛會第19屆「武哈祭」,2019年2月19日上午在台北市大安運動中心開展,竟有仿冒廠商大膽參展,攤位正好設在正牌廠商隔壁,保二總隊刑大偵一隊接獲檢舉前往查緝,當場查扣34把仿冒玩具空氣槍,並將陳姓港籍總經理依違反商標法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智財專組檢察官調查後依法起訴陳男。
北院審理時,陳男坦承他是駿盟公司實際負責人,並負責就玩具槍製造供應及模具契約的簽訂、商標授權及屆期後的聯繫續約、商標授權事宜,但雙方製造供應契約已於2013年底終止。
陳男委任律師則辯稱,雖然駿盟公司有將商標用於商品,但這些商品是在中華民國領域外製造,依刑法屬地主義原則,難認構成違反商標法。此外,是公司員工們討論後決定陳列商品,陳男沒有故意侵害商標權。
法院認為,世界各國保護商標權,均採註冊保護及屬地主義原則。也就是說,商標權人在商標權人在一國註冊登記而取得之商標權,除著名商標或標章外,原則上僅在該國領域內受到保護,不得在該國領域以外主張商標權。
再者,我國目前統治權所及的區域為台澎金馬地區,暫不及於大陸地區,我國及大陸地區各有智慧財產專責機關,掌管商標的註冊及登記事宜。
因此,兩岸政府為加強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及合作,於2010年6月29日簽訂「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之必要。否則,如認為我國商標法得處罰在大陸地區使用我國註冊商標行為,勢將造成法律秩序紊亂,且顯然昧於目前兩岸分治現實。
法院指出,查無明確事證可認陳男在台灣地區有何製造商品的行為,依屬地主義原則,並未以「製造」的使用態樣侵害商標權人在我國註冊的商標權,不能說違反商標法。此外,就「持有、陳列、販賣、輸入」部分,也沒證據證明陳男有故意侵害商標權,判處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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