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此次開罰將限制新光人壽不得新增與利害關係人之授信或其他交易,直至該公司資本適足率達法定標準並報經金管會同意後,始得恢復辦理,且新壽要在一個月內提報具體、完整且可使該公司於合理期間資本適足率符合法令規定之增資、財務或業務改善計畫;也調降新壽董事長魏寶生今年度所有薪酬30%,為期一年。
金管會指出,新光人壽資本適足率在去年6月底(184.38%)及去年底(176.37%),未達法定標準,屬於「資本不足」等級。金管會已要求該公司提出改善計畫,但該公司所提計畫仍未完備且無具體增資時程,亦無法使去年底及今年6月底資本適足率達法定標準,核處該公司不得新增與利害關係人之授信或其他交易(不包括既有已簽約或續約之利害關係人交易),直至該公司資本適足率達法定標準並報經金管會同意後,始得恢復辦理,且該公司於一個月內提報具體、完整且可使該公司於合理期間資本適足率符合法令規定之增資、財務或業務改善計畫。
蔡火炎指出,新光人壽董事長魏寶生未善盡董事長職責,包括:負責監督管理公司的整體運營及管理,並應確保公司之健全經營,依法調降魏寶生113年度所有薪酬30%,為期一年。
金管會去年多次發函給新光金、新壽,甚至主委黃天牧在2024年新春記者會上公開宣示,「當新壽需增資時,主要股東當然要優先現金增資,沒有任何理由」,但新光金增資計畫卻依舊把「大股東現增」列最後選項,迫使金管會祭出殺手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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