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登錄可從事消防裝置認可業務的消防安全中心基金會,今年4月間尤姓員工向監察院、消防署檢舉,基金會檢驗一批「火警探測器」中發現有部分不合格,基金會卻要求將該批判定合格。被消安基金會解雇的尤姓員工今(30日)與桃園市產業總工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至消防署陳情,要求消防署盡速公開調查報告、吹哨者身分機關應保密、吹哨者應恢復原職3項訴求。消防署回應,調查違規部分已盡速辦理,勞工權益部分則建議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提出調解。
尤姓員工表示,探測器完全不會動的情況下,消安基金會竟給它合格,消防署有無盡到監督的責任?基金會的董監事裡有廠商,檢驗員根本不敢判不合格,這樣的基金會有存在的必要?自己被解雇,也未依照法令在調解期間不得對員工作不利的行為,只為了把吹哨者剔除。
尤姓員工激動哽咽說,這件事攸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調查單位為什麼都不介入?為什麼只有他自己在堅持?他沒有工作沒關係,至少他為全台灣人民的生命財產畫下一條線,不讓基金會越雷池一步。
至於被解雇的部分,尤姓員工強硬表示,當然不服,會提出法律救濟。
消防署預防調查組科長梁建文回應,陳情人提出的檢舉案目前正在調查中,會盡快辦理,另對陳情人勞工權益受損部分,消安基金會為民間成立,政府沒辦法介入,建議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提出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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