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求職者在面試時,會碰到新公司打電話給前公司確認過往經歷的情況。一名女網友近期就發文詢問,她面試履歷表上只寫前公司的名稱,沒有留任何主管的資訊跟電話,結果面試公司竟然直接打到前公司做reference check(資歷查核)。文章曝光後引發熱議,有人就直言,面試公司這樣不尊重人。還有人建議,只要寫前公司性質,不要寫出名稱。

原PO在《Dcard》以「面試後面試公司直接打給前公司」發文指出,自己知道有些公司會進行資歷查核,也會依照面試者履歷上的有寫到的電話打給前公司,「但想請問大家有遇過 ,明明沒有留任何前主管資訊和電話,面試履歷表上只寫前公司的名稱,但面試的公司先直接打電話給前公司,然後才通知面試者的經驗嗎?」她也直言,最近剛好在面試碰到這個問題,想請問這樣是正常的嗎?

對此,網友紛紛留言回復,「我遇過,覺得不被尊重」、「企業應該要提供前離職人員的聯絡方式給面試者,也可以問問看該職缺的情況,前人為何離職」、「不正常,尊重員工的公司會告知招募流程」、「超討厭打去前公司,就算有被徵求同意也是,完全不知道打過去要幹嘛」、「我有碰過,直接去罵面試公司不尊重,未經我同意,而且我跟本不想去這間公司」。

也有過來人教原PO一招反制新公司打電話給前公司,就是只寫前公司的業務性質,如建設公司、行銷公司,不要寫公司名稱出來,「要用就用,不用就拉倒!面試公司打去前公司幹嘛?就是因為薪水差、加班不給薪水、背黑鍋等原因,人才會想離職,後續的公司打電話問這些,是要繼續霸凌嗎?」

到底雇主是否可以向前公司索取求職者資訊,104求職網指出,為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企業人資於實施前應取得應徵者的同意。業界實務上多是於應徵者前來面試時,即向應徵者告知需要實施的目的,並請應徵者於備妥的書面上簽署表示同意。企業人資實施時,應將副本提供予被徵詢對象收執,俾使雙方皆能適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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