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配合中央政策,針對轄內菸酒零售業者執行酒品抽驗工作,抽驗品項涵蓋全國各式酒品, 共抽驗10款品項, 其中也包含4款高濃度白酒,所有抽驗酒品均送至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之酒類分析實驗室進行檢驗。依檢驗報告顯示, 所有酒品均符合財政部頒布之酒類衛生標準規定, 確保品質安全。
縣府表示,為進一步加強酒品查驗,今年度另針對轄區市售酒品共進行3次抽檢,共抽樣51款酒品,其中白酒共抽樣34款,在查驗過程中,發現有部分來自外縣市的產品不符合規定, 這些產品包括苗栗縣酒廠產製之朝露蜜桃燒酒、以及台南市產製之吟梅酒,經檢驗發現其產品酒精成分已逾容許誤差範圍,現已移交相關主管機關進行核實及後續處理。
縣府也說明,有關近期新聞報導大陸地區充斥金門高粱酒假酒案件,相關單位於近兩年內依菸酒查緝及檢舉案件處理作業要點辦理轄內酒品抽檢,並無查獲偽劣高梁酒品。
縣府強調,為打擊假酒, 依中央相關法規及標準,定期執行轄區內的酒品查驗工作。透過嚴格把關,保障消費者的安全。金門地區的酒品,特別是高梁酒,品質經得起檢驗,民眾可以放心選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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