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停職中的文化部蒙藏文化中心科員陳德門博彥,被台商方翔吸收後為大陸黨政軍人士搜集情資,他向長官探詢藏獨及藏人來台情形,還用利用錄音筆竊錄機關長官之談話要提供給對方,懲戒法院斥責他犯行重大不適任於公務員,判決免除職務。可上訴。

陳德門博彥在2017年及2018年擔任文化部蒙藏文化中心科員時,接受大陸地區台商方翔之邀約,前往大陸海南旅遊,招待食宿,並在餐敘中介紹海南省國安廳處長「侯正」(代號)給他認識,他並與「侯正」晤談,雙方互換名片、加微信,吸收為組織成員,期間「侯正」並詢問他藏人來台長期居留情形。

他受「侯正」指示在2019年12月26日,在其辦公處所,將錄音筆藏在其上衣口袋,向文化部參事探詢藏獨及藏人來台情形時予以錄音,經法務部調查局移送偵辦,檢方將他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國安法等罪將他判刑3年6月。文化部將他移送懲戒。

懲戒法院審酌他不顧國家安全,僅因不願破壞私誼,查覺「侯正」是中共黨政軍人士後,仍提供情資且利用錄音筆竊錄機關長官之談話,完全不顧國家之安全,情節重大,已足證明其不適任於公務員,判決免除職務之懲戒處分。可上訴。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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