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於28日通過《民法》第1085條修正案刪除家長懲戒權,名義上是保護兒童,實際卻嚴重剝奪家長合理管教權。國教行動聯盟(以下簡稱國教盟)認為,此修法漠視家長親權、不尊重民意,並濫用〈兒童權利公約〉作為修法藉口,根本是矯枉過正、因噎廢食的粗暴修法,不利於兒童教育與品格發展,予以強烈譴責。
國教盟提出三項反對修法理由,首先是家長不是暴力犯:台灣沒有國際問題,法官無誤判;再者為團隊於去年3月進行問卷調查(有效問卷3470份),結果顯示,高達70.4%的家長反對修法,89.5%的家長並認為政府應加強家庭教育資源投入。這些數據反映出,家長支持正向教養,而是在缺乏支持與配套的情況下感到無力;第三則是阻卻違法不可或缺,家長權利不應被剝奪。
國教盟指出,教育部每年投入家庭教育的經費僅編列3億元,占教育部總預算不到千分之一,遠低於實際需求。若修法未來進一步削弱家長的管教權,將使家庭親職教育陷入更大的困境。
國教行動聯盟呼籲,行政院應停止推動此矯枉過正的修法,並正視民意與家長管教需求。政府應提高家庭教育預算,提升家長管教知能,而非以削弱家長權利的方式損害家庭基石。孩子的教育需要家庭與政府共同努力,不能讓家長成為政策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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