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達海外總部確定落腳北士科T17、T18,台北市府與持有地上權的新光人壽合意解約,雙方對「分手費」已達成協議,新壽提出解約費用44億3406萬餘元,不過解約費用清單中,出現Logo調整費約4.5萬元、除草費80幾萬元等項目,引起民眾議論。前台積電工程師、北市議員曾獻瑩11日表示,與其糾纏於這些費用名目,不如思考延遲解約所衍生的時間成本,對輝達來說,時間就是金錢,對於輝達這樣的國際科技大廠而言,每一個月的延誤都代表巨大的機會成本。

新壽提出解約費用44億3406萬餘元,包括新壽已繳的權利金及地租約34億,已支付的工程費約6億,另外還有資金成本約3億多元,有關爭議項目,曾獻瑩指出,「新壽要就給他吧」,以時間成本效益觀點看待,相較於這些項目的爭議性,輝達在台北設立海外總部的戰略意義遠遠更重要,這不僅攸關臺北市的產業發展,更涉及國家經濟競爭力,支持市府核准新壽解約成本請求,以換取輝達快速進駐北士科的時間優勢

曾獻瑩說,市長蔣萬安曾承諾,解約費將全數由輝達吸收,市民無須出資一毛錢,透過與新壽的解約,能快速引進全球頂級科技企業,這是市府及市民雙贏的局面,建議應秉持戰略眼光,盡速通過解約協議,讓市府與輝達能夠加快推動後續的都市計畫、地上權設定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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