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縣議員林建鴻、李明哲要求縣府制定太陽能設施自治條例,縣府牛步研擬,半年來新申請案持續增加,漁民、地主、廠商的糾紛不斷上演。

縣議員蔡孟真與20多名議員連署要求縣府制定自治條例,24日議員陳俊龍、林建鴻、蔡東富、李明哲等人強烈呼籲縣府不能再推延,放任太陽能廠商與農民爭地,日後清洗太陽能板的化學藥劑問題也會衝擊毗鄰農地與養殖戶。

縣長李進勇表示為求立法周延,無法保證在7月3日前提出,遭多名議員炮轟此問題有急迫性,李最後同意盡速提出草案。

李進勇表示,養殖區與不利耕作區域重疊,農委會畫定過程並未徵詢地方意見,養殖戶、業者權益受損是很麻煩很重大的問題,需要中央共同出來面對。

蔡孟真抨擊,農委會今年3月重新公告不利耕作區範圍又畫錯,口湖鄉200公頃「真正的」不利耕作農地被刪除,而不希望被畫設養殖區還是未被排除,縣府推延制定自治條例,讓業者申請空窗期拉長,她要求爭議區的土地都應緩審不准進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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