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市政會議今日通過《台北市勞工權益基金補助辦法》修正內容,對於勞工在訴訟期間的補助金額將提高、時間延長。勞動局表示,全額生活費由目前的每月基本工資(1萬9273元),將提高至基本工資的1.2倍。

補助的時間,由目前一般勞工1案每一審補助不超過6個月,最長補助1年;將延長到不超過9個月,最長補助2年。市府預估1年會增加191萬多的補助金額,預計5月上路。

台北市長柯文哲表示,此舉主要是加強對北市勞工的保障,所以以最低工資的1.2倍為標準,保障勞工基本生活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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