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院日前两度就曲棍球协会诈领补助款案,弹劾承办检察官陈隆翔,被质疑监察权侵犯检察权,连两任检察总长都站上火线力挺陈隆翔。由于提案监委高涌诚等,13日举行记者会化解外界质疑,陈隆翔14日再度发出三点声明反击,指称「高委员曲解法律及不顾程序正义的功力令人瞠目结舌」。
陈隆翔指出,高涌诚说第一次通过的弹劾案文与调查报告会有落差的原因,是因为上一届监委有不同意见所致。事实上,第一次通过的弹劾案其实经过了两次弹劾审查会才以低票数通过。换言之,在原先的弹劾审查会中,多数监委否决了高的提案,而高把原提案删减后,第二次弹劾审查会才通过弹劾,「这不是一案重提的话,什么才是一案重提?」
陈隆翔说,惩戒法院的确定判决,是指纵使提出弹劾案后,有所谓的新事实、新证据,依照《监察法》监察院必须由提案委员外的监察委员9人以上审查及决定成立后,才能以监察院名义提出给法院併案,而不是由个别监察委员可以用调查报告的方式恣意追加,所以后续加码调查报告才会被惩戒法院不受理,惩戒法院质疑是高涌诚的程序不正义,高应该看清楚弹劾文及惩戒法院的判决理由。
最后陈隆翔直指政治追杀一说,表示依照先前公开的约询译文,高涌诚曾他说「你不帮我想怎么解决方法,就是你要逼我们弹劾你,弹劾了以后才能够去声请再审」,这段译文内容连高自己在惩戒法院时并不敢否认,所以惩戒法院才没有当庭勘验,何况高自己也曾向表示愿公开约询录音,「这段追杀陈检察官的经过,高委员你是忘记了还是害怕想起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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