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岁男子阿国(化名)在2020年以读博士为由申请出境,经移民署依役男出境处理办法第5条之1规定核准,但就学博士最高年龄为30岁,阿国因新冠疫情,申请延期返国,却于期限届满时却仍滞留境外,经区公所发函通知,须于文到3个月内返国接受徵兵处理仍未回台,遭市府函送侦办。
法院审理,法官考量,经地检署合法传唤,阿国却没有到庭,仅以书状辩称,他目前是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骨科的规范化培训学员,培训期间为3年,并且请假不易,在明(2024)年8月培训结束后,他就会返台。
法官认,阿国明知身为役龄男子,依法有服兵役之义务,竟意图避免替代役之徵集,经以就学名义核准出境后,滞留大陆而未如期返国接受徵兵处理,经区公所催告后仍置之不理,妨害役政机关有效管理役政事务,实属不该。
法官审酌,阿国的犯罪动机、目的、手段、犯罪后态度等,加上并无犯罪前科纪录。日前依法宣判,阿国犯意图避免替代役之徵集,核准出境后,届期未归经催告仍未返国,处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并应向公库支付新臺币8万元。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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