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產發處表示,中正市場BOT案為市府與立揚展業公司於2013年簽訂,依據投資契約,立揚展業公司每年應繳納定額權利金、營運權利金、土地租金共約1100餘萬元給市府,但立揚展業公司自2015年起,多次延遲或未繳交相關權利金及土地租金。

市府受限契約條文賦予主管機關監督管理工具手段過少,雖多次對立揚展業公司進行催繳、計算遲延利息並處以違約金,立揚展業公司仍遲不全額繳納欠費,市府為此於10月限期立揚公司改善及押提履約保證金,但該公司林姓負責人表示無力改善。

市府強調,將依約評估後續是否由融資銀行行使介入權,或由市府逕行終止BOT契約,以維護中正市場正常運作,有關契約簽訂及履行過程是否涉及不法,市府除由政風處調查外,也已將相關資料主動移請檢察官調查。

據悉,被指控的林姓理事長,因承包中正市場BOT案,向銀行貸下鉅款,近來無力償還,林竟向竹蓮市場部分攤商聲稱有能力標下該市場ROT案,為增加收益還一攤多租,最後ROT案卻由其他公司得標,林償還的支票也跳票,警方指已受理此案並移交檢方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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