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孫2人是學長、學弟關係,孫在學期間,透過手機交友軟體認識17歲的高三女學生,得知對方正準備考大學,認為有機可乘,約少女到大學圖書館,再介紹楊給對方認識,並謊稱楊在該校雙主修醫學系及牙醫系,導致少女誤以為楊成績優異。隔天,孫又以出借楊的高中筆記為由,邀約少女到楊的租屋處。

3人進屋後,楊先假裝到房間拿筆記,獨留少女與孫在隔壁的空房,此時孫開始對少女毛手毛腳,少女將孫推開,孫仍愛撫及親吻對方強制猥褻。不久,楊回到房間,見狀假裝要幫少女,先將孫的手拉開,並安撫對方;當少女開始整理身上衣物時,楊卻出手阻止,再與孫一起壓制少女,強脫對方衣褲,準備性侵時,楊因無法勃起,用手指性侵得逞,孫則在旁手淫。

孫某發洩後離去;楊見狀也讓少女離開。事後,少女將此事告知學校輔導老師,經校方通報警方處理。2人審理中,孫坦白犯行,也賠償被害人達成和解,一二審都將他判刑5年2月;楊因否認部分犯行且未和解,一二審都判刑7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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