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資與台商合作、來台投資從嚴管制!經濟部昨公告兩大禁令,繞道第三地陸資來台投資,即日拉高門檻,起採分層認定,並禁止具大陸黨政軍背景者來台投資。另為避免技術外流,未來企業與陸資合作,新規定不管是「轉讓」或「授權」,「直接」或「間接」,拿專門技術或智慧財產權跟大陸技術合作,均須申請取得同意才行。

經濟部公告《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與《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兩大修正案即日起生效,前者主要為防範我國專門技術或智慧財產權跑到對岸,這部分主要著眼維護我科技業實力。投審會官員表示,過去只規範轉讓,這次把授權也納進,且為避免台灣地有人先將技術轉讓或授權至第三地台灣子公司,再間接轉給大陸公司規避,這次把「間接」行為也納管。

陸資來台許可上,經第三地來台,往上分層認定,只要有一層大陸股東持股超過30%,就會被當作陸資。同時也擴大「控制力」認定,陸籍投資人以契約或其他方式控制台灣公司,或經第三地區併購非上市櫃公司營業或財產,都要申請許可。過去僅禁止具軍事背景者來台投資,現在把黨政也納入。

惟專家認為相關規範恐有盲點!就有會計師表示,要查黨政軍背景並不容易,有些大陸人早已移民海外持有其他國籍,或者陸資企業也可以透過新加坡商、港商甚至是台商等來台投資。最終受益人很難追查。為此,會計師直言,新制只是把「反對」陸資來台擺在檯面上。

商總理事長賴正鎰表示,政府一直對大陸來台投資拉高門檻,不歡迎陸資來台,是不聰明的做法。台灣投資大陸金額超過927億美元,反觀陸資來台投資卻相對有限僅20億美元,政府不應該害怕陸資來台而應展現包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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