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委員會24日排審地籍清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綠委羅美玲質疑,台中市政府2020年調降公告地價,致使公告地價與市價差距89%,對房地產發展有負面影響。
花敬群回應指出,這是地方自治不好的示範,也導致每年17億元稅損,內政部希望地方政府要依照過去兩年的實際地價上漲幅度,進行公告地價的再調整。他強調,內政部期待公告地價距離市價比例偏低的縣市,可做合理向上的調整,讓各縣市公告地價跟市價比例趨於一致。
對此,財政部則表示,公告地價為各縣市政府每年12月底呈報給內政部統一發布,隔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近兩次(2018、2020年)統計而言,2018年六都皆調降,降幅約為0.05%(台南市)~6.36%(台中市)之間。而2020年六都除台中市以外,其公告地價多有所調漲,如雙北、桃園、台南皆調漲0.93%~1.34%,高雄市微幅調降0.43%,台中市則大降20.06%。
財政部表示,會持續督促地方的稅捐稽徵機關提供必要資訊給地政單位評估,合理反映土地市價走勢。若地方政府執意調降稅基、與市價走勢明顯不符,進而影響地方財政,財政部強調,將以兩大措施因應,首先對地方稽徵機關業務考核,也就是地方財政首長敘獎、地方稽徵業務人員獎勵金等斟酌調整。
其次,則是將地方財政下滑情況列入財政努力指標,提報給行政院主計總處,在編列隔年「一般性補助款」時,主計總處將斟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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