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第一次造潛艦,裝備籌獲困難,應該行穩才能致遠。首艘原型艦下水,不應該配合政治上需求而趕工,再者,後續艦的建造,應留給下任總統決定,蔡政府決定編列特別預算,一口氣建造7艘後續艦的政策,應再慎思。

首先,蔡政府任內已先後編列2個軍購特別預算,再編1個,就是第3個了,這與前幾任總統合計只編1個相較,過於密集。

再者,因潛艦工期長,加上台灣又是第一次做,紅區裝備受制於人,而且又有中共政治干擾,後續艦應該步步為營,先做第2至4艘,再視情況是否修改構型,1次就編列7艘預算,風險實在過高。

此外,潛艦原型艦造價493億元,是編列於國防預算並分年支付,後續艦造價不會這麼高,如果先造3艘,一樣可以編列於國防預算。7艘潛艦全部造好成軍,估計至少得花15年,國防預算絕對可以分年支應,實在沒編列特別預算的必要。

更重要的是,首艘原型艦雖進度順利,但有關鍵裝備是商規,更應謹慎因應,不但求有,而且也要求好,一定要做到萬無一失,寧慢勿快,寧穩勿貪。台船與潛艦專案小組更該自持,力守專業,不能為了配合蔡政府的政治考量或是大內宣,而趕在蔡總統卸任前1年下水。

就蔡政府言,依慣例,總統卸任前半年不能做出重大的人事或政策決定,而是留給下任總統裁決,這是對繼任者的尊重。或許如此,蔡政府急於在明年9月前提出潛艦後續艦的特別預算案,而且是一次編滿建造7艘的經費,這樣做,下任政府未必埋單,更帶給首艘原型艦建造的壓力,對長遠的建軍發展而言,未必有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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