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安排是考量調查所需時間,及避免相關統計發布撞期,在台灣,原則上通膨率每月5日發布,海關出口7日,薪資10日,外銷訂單20日,失業率22日,工業生產23日,金融統計24日,景氣燈號27日等等,當然若遇到假日,則會提前或延後。

除了月資料,季資料也有固定發布的日期,例如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月底發布GDP概估,而GDP預測則於每年2月、5月、8月、11月第三週的週五舉行「國民所得評審會議」後公布,迨2005年起改為第三週的週四,惟這些年已沒有固定原則了,週三、週四、週五、甚至週六都有過。

去年11月主計總處於第四週的週五召開國民所得評審會議,而這一天恰好是國發會公布景氣燈號的日子,國發會經濟發展處處長吳明蕙同時又是國民所得評審委員,而跑總體經濟新聞的也是同一批記者,去了主計總處就來不了國發會,吳處長善體人意,自評審會議先行離席,提前半小時在國發會公布景氣燈號,讓大家有時間在聽完景氣之後,從容前往主計總處聽預測。

不料,今年2月經濟預測訂在24日(本週四)又撞期,這回不是撞到其他部會,而是撞到自家的失業率,失業率發布日期早已商定並公告週知,主計總處又選這一天召開國民所得評審會,弄得發布數據像在趕場,實在不應該。日期的安排看似小事,卻也是政府統計的重要一環,自不可輕忽。

要避免GDP預測老是跟別人撞期,自應持守公布的原則,不宜飄忽不定,若主計長很忙,可以請副主計長代勞,下午主計長沒空,可以上午開完,下午發布也行,總而言之,統計要取得公信力,從調查、編製到發布都很重要,發布日期的安排宜再多用點心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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