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修法防範陸資人頭來台投資、防範大陸挖腳高科技人才等議題,陸委會主委邱太三23日在列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時表示,對於關鍵技術赴大陸投資後轉讓,將視同技術合作,須經過事前審查核可。
邱太三報告指出,陸委會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及第91條,第40條之1、第93條之1及93條之2,內容強化涉及政府委託或補助的核心關鍵技術人員赴大陸規範,及防範陸方挖角台灣高科技人才,以及藉由人頭來台投資等違法行為。目前修正草案已經行政院院會通過,於2月21日函請立法院審議並已付委。
此外,為了避免陸資藉由併購在陸台廠以獲取台灣關鍵技術,經濟部會同陸委會研擬《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凡經關鍵技術小組審查通過之赴陸投資案,如事後擬轉讓予陸資,將視同「技術合作」並須事前審查,目前正在進行修法程序。
民進黨立委羅美玲表示,調查局自109年12月起開始辦理「防制中共惡意人才挖角專案」,至今已偵辦33案,發現大陸挖角台灣高科技人才高達5、600人。她並說,港澳投資目前被視為外資,呼籲加速修正《香港澳門關係條例》,防止陸資藉由港澳資金進入台灣。邱太三對此表示,修訂《港澳條例》茲事體大,需要再與經濟部及投審會等單位研議討論。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22日於立法院質詢時揭露,市面上及校園流通著一本成語辭典,內容提及鄧小平同志、縣委書記、「我國福建沿海地方」、「保衛親愛祖國」等用語,有「又紅又統」、「文化統戰」疑慮。邱太三23日受訪時表示,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7條,大陸出版品與影視節目都要經過主管機關文化部的許可,才能在台灣發行。而對於國民義務教育的教材,教育部也有相關綱領在做指導。行政院長蘇貞昌做出回應後,羅秉成政委會邀集相關部會研擬對策。相信在羅秉成政委主持的跨部會處理小組,陸委會會從相關法律上的規定,提供主管機關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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