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統計,台灣廢玻璃容器每年回收約22萬公噸,屬於可完全回收再利用的材料,經處理後的玻璃砂穩定性佳、透水性好、價格便宜。

程豐董事長許家紳指出,環保署於1997年將廢容器公告為應回收清除、處理之一般廢棄物,該公司為了降低廢棄物所造成的環境傷害,研發後取得了透水地坪構造、回填土方及其骨架結構、替代砂結構及應用等三項專利,並已獲得環保標章、綠建築標章兩項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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