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去年已針對8個委員版本進行初步審查,當時確立名稱為「最低工資法」,適用對象也僅限於適用勞基法的勞工。由於立委版本眾多,甚至多個版本皆有訂定公式,勞動部與各黨委員未能取得共識,當時召委林為洲也宣布,最低工資法第6條以下條文另擇期再審查,等待行政院版本併案審查。
行政院版的《最低工資法》遲遲未能排入院會審查,勞長許銘春日前接受專訪時表示,勞動部在2019年已將草案擬好送去行政院,目前還在行政院審查中,由於最低工資法不僅是勞工的基本工資,還涉及勞資雙方的權益,目前仍待凝聚社會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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