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法務部長邱太三涉嫌幫逃漏稅案的壢新醫院,向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的「轉陳情」案,立委認為案情不單純,絕非「轉陳情」,而是「關說」,要求法務部追究。
邱太三和彭坤業談壢新醫院逃漏稅案,該怎麼認罪協商的事,外觀上確實像是關說。試想,如果是單純的陳情,他們何必約到台北一家餐廳吃飯,藉機會攀談,顯然並不單純。
關說司法是非常嚴重的的失德行為,輿論難容。1989年的法務部長蕭天讚,因涉及第一高爾夫球場的關說事件,黯然辭職。2013年的法務部長曾勇夫,在被特偵組檢察官指控關說司法移送監察院調查後,也辭職下台。
壢新醫院認罪協商爭議事件,疑點重重,邱太三「轉陳情」,幕後顯然有職位更高的藏鏡人,應該抓出來。
但是,就法論法,實際拿法令來追究邱太三與彭坤業這次接觸,硬要指他們是「關說」卻又很難,因為法務部並沒有足以追究違法的法令規章。
檢察機關講的是檢察一體,面對檢察一體,行政院所謂的「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機關請託關說登錄查作業要點」,都沒有實際的約束作用。因為,這些規定都必須要有「請求有違法或不當影響之虞」才會構成。
如果立委真想要杜絕檢察機關的關說,只要刪除「請求有違法或不當影響之虞」,保留「不依法定程序請求」就成了。像邱太三找彭坤業到餐廳吃飯談陳情,不就是「不依法定程序請求」的關說了嗎?
本案立法院與媒體應發揮當年追查蕭天讚案相同的精神追查真相,同時也要修正法規,讓司法官行為必須嚴謹。
#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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