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對台北商業大學校長張瑞雄涉及的宿舍、校務基金、出國費用等爭議完成調查,認定他向行政院申請的首長宿舍,自104年1月1日起沒有居住事實,學校這段時間每個月幫他支付的水電費,他必須還給學校,預估共5、60萬元。

對於教育部的裁決,張瑞雄表示「同意」、「沒問題」,將歸還之前學校為他支付的水電費。他同時表示,已經辦理申請退還宿舍,現正在搬家中,1個月內會處理完畢。

日前媒體報導,張瑞雄擔任北商大校長後,向行政院申請了一間位於台北市精華地的宿舍,卻疑似由前妻及子女居住,學校每月還要為他付水電費。另外,他每年出國考察花費近500萬元,也有虧空校務基金的問題。

教育部進行調查,僅認定張瑞雄在處理宿舍方面違反規定,至於校務基金及出國支出等均沒有問題。教育部技職司長楊玉惠表示,張瑞雄103年4月向行政院申請宿舍,住了一段時間後,104年1月1日起,自己沒有住在裡面,而由前妻及子女居住,已違反規定。

楊玉惠說,所謂居住事實,是每周要居住4天以上。張瑞雄從104年1月1日起,就不住在宿舍裡面,理應將宿舍歸還國家,學校也不應該繼續幫他付水電費。因此,教育部要求張瑞雄,必須退回宿舍,並歸還學校從104年1月1日到現在為他支付的水電費,約5、60萬元。

至於張瑞雄涉及的其他爭議,並未發現違規情形。楊玉惠說,張瑞雄出國一年大約花30萬元,媒體指的500萬元,是北商大所有老師1年出國的支出。至於校務基金的處理,屬於校長治理的權限,沒有虧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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