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有網路爆料指出,高雄1男子2個月內買下4600個1元塑膠袋,今年9-10月期統一發票就中30張。財政部表示,據統一發票使用辦法,這種作法確實無法可管,「洗發票」目前都屬個案,也不考慮修法。
依現有法規,只要消費者有消費事實,營業人就應如實開立發票,僅規定發票金額0元或負數不得兌獎,也未限制購買品項。因此高雄這名男子儘管是俗稱「洗發票」做法,也不太符合環保減塑精神,無法開罰或追繳中獎所得。
據ET Today報導,男子通常是買1元塑膠袋或超商2元白包,而且每天有空就到處跑超商、家樂福購買,儘管高雄國稅局已傳喚多次,但因無法可罰,不正常消費也無明確界定,除口頭勸戒外也無法源可管。這名男子拿到統一發票中獎獎金通常都買台彩,大部分輸掉。
現行規定若用載具索取雲端發票,可以紙本、雲端開獎2頭對獎,擇優兌領,今年為倡導雲端發票減少列印,雲端又增開10萬組500元獎,中獎機率更高。值得注意的是,高雄男9-10月統一發票雖中獎30張,但總計獲得8400元,扣掉購買塑膠袋金額,其實才賺3800元,花掉的時間成本還不計算在內,洗發票作法是否明智,值得商榷。
(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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