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綠帽放炮洩憤情有可原!北市一名余姓男子2020年底懷疑女友劈腿,深夜跑到情敵的住處,朝大門丟擲大龍炮,附近鄰居嚇到報警,警方根據監視器循線找到余男,發現他2021年初也隨手從計程車上丟了一顆大龍炮,2案被依涉嫌妨害秩序與恐嚇罪送辦,但台北地檢署認為,余男只是在洩憤、好玩,而且丟擲爆竹時,並無針對特定對象,不構成恐嚇罪,將他不起訴處分。

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余男2020年底某天深夜,騎車到台北市萬華區的情敵住處,點燃大龍炮後丟到大門就快速騎機車落跑。另外發現,余男2021年初與朋友搭計程車途經新北市新店區時,從車上丟了一顆大龍炮到路邊,還坐在車內看著爆竹嘻笑。

警方根據監視畫面,循車牌號找到余男,對他連2次丟擲爆竹,依涉嫌恐嚇妨害公眾安全送辦。余男到案辯稱,2020年那次只知道小王住在該棟公寓,不知道住在哪一層,就隨手將大龍炮丟到大門炮洩憤,2021年那次是與朋友在計程車上聊天時,一時好玩,就再往車外丟了一顆大龍炮。

檢察官調查認為,余男2次丟擲大龍炮都沒有針對特定對象,不構成恐嚇他人生命財產等罪嫌,而且丟擲出去的爆竹也沒有引燃其他物品導致失火,因刑事犯罪嫌疑不足處分不起訴。

#大龍炮 #余男 #丟擲 #洩憤 #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