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財政委員會17日邀請財政部業務報告,財長蘇建榮赴會前受訪時表示,行政院房市健全小組自2020年下半年陸續推出打炒房措施,主要是全球QE政策下資金行情顯現,推升不動產短期炒作情況,因此政府推出「不動產信用管制措施」、「查核紅單交易亂象」,另外本會期也推動房地合一稅2.0政策。
蘇建榮也指出,外界對囤房稅多有所關注,但囤房稅涉及到地方政府稅基、囤房定義、轉嫁成本等問題,尚待審慎規劃。
所謂房地合一稅2.0政策為境內個人若轉賣符合條件的預售屋、成屋,都必須在移轉登記後30天內申報繳稅,若持有兩年內出售不動產須課徵45%所得稅率、二到五年內出售為35%、五到十年為20%,十年以上一律為15%,若為自住屋可適用重購退稅與自住減免優惠。
而房地合一稅2.0也規定,境內法人在十年內皆比照個人稅率,持有十年以上仍為20%,而持有房產為主的未上市櫃公司股權買賣也列入範圍。至於境外自然人、法人皆為兩年內適用45%所得稅率、兩年以上一律為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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