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斯客外貿」投資公司遭檢舉以柬埔寨經營礦區,可以成本價買到黃金原礦,再將黃金原礦出售賺取高額價差,保證獲利,以高達36%至1200%年利率對外吸金,3年吸金10億元,有60多人受害,涉嫌違反銀行法。
台北地檢署8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搜索11處地點,並約談馬斯客公司曾姓負責人及業務人員共10人。
檢調獲報,指曾姓負責人等人,對外以黃金原礦買賣、美髮投資、鑽石投資買賣等名目招攬投資人收取資金,自2016年6、7月起,由曾男對外宣稱有親戚在柬埔寨經營礦區,可以成本價買到黃金原礦,再將黃金原礦售出從中賺取高額價差。
曾男除自己招攬投資人外,並透過陳姓等多名業務人員推廣,投資契約期滿保證投資人可獲取約定利息及領回全額投資本金,與投資人約定利息,換算成年利率高達36%至1200%不等,招攬60餘人投資。
由於馬斯客公司於2019年6、7月間即停止支付利息及本金給投資人,致投資人血本無歸,投資人向檢調檢舉,檢調估計,曾男等人吸金不法獲利高達台幣10億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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